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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墨心里不是滋味。
老秦多骄傲的一个人,为了他什么都能做。
书里面写,有一次,他带着程大宝兄弟,跟尉迟家小子干架,后面被偷袭干昏迷了,他爹提着刀就去尉迟家了,把尉迟信雄打的在床上躺了三天。
难怪尉迟信雄那家伙每次看到他都咬牙切齿的。
原来根源出在这里。
看了几章,合上书页,“老爷子,这礼物我很喜欢,不错,笔力渐长啊!
不过,这书名起的太狗了吧?”
“不会啊,爷觉得这书名才能够凸显你的特点。”
秦墨愣了愣,算了,憨婿就憨婿吧。
之前是为了保命才装憨,后面发现装憨的好处后,倒也习惯了。
憨是保护色,不是本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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