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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说到穿着,大刚瞬间来劲,捏住T恤胸口一角抖了抖,“大哥,EXR,高丽牌子,八百多一件,瞧这三个字母,晚上摇起来会闪光;牛仔裤,李维斯的;鞋子,鬼冢虎的,现在奉天就时兴这么穿,老(气)派了。”
“我跟你不同频道,我只喜欢简单的穿搭。”南易摇摇头,又往老雪摊上扫了一眼,“你们这管那些喜欢摇头的叫什么?”
“叫嗨人儿的比较多,现在也有人叫小摇子。”
“摇头就有丸,你们这里流行什么?”
“没有丸,有小白盖儿、可非、小儿、小泰这些,劲不是太大,一晚上就过去。”
南易蹙眉,“名儿还挺好听,你不会也碰这玩意吧?”
大刚矢口否认,“我又不是小年轻,哪会去碰这些玩意,我就爱吃俩鸡脖子然后脖子上卡一毛巾上里头摇一摇,好好出一身汗再去泡个澡,别提多舒坦。”
“喔。”
南易应了一声,不再谈论夜场的话题,改而询问奉天这边的生意经。
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直到菜场里大部分摊子开始收摊,大刚又带着南易去万豪吃喜宴标准餐,就是按照喜宴1599一桌的标准点菜。
吃过饭,大刚开窍了,没带南易去不那么正经的娱乐场所,而是去了钱柜,但喊了几个正经女人里不那么正经且会唱歌的,嚎几嗓子,转场夜宵再喝点,时间差不离了回去睡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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