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在孟买,法拉奎一边关心实验室的进度,一边在研究兰伯西实验室和太阳制药的资料。
伟哥的临床试验已经完成,光荣孔雀不可能就闲着什么事都不做,不管怎么说光荣孔雀都是一家生物制药公司,不生产点药物这又算是怎么回事。
这不,实验室里正在研发几种在印度没专利,但在其他国家拥有专利的药物。
研发不难,都有现成的配方和研发资料可查,难的是研究清楚生产工艺的技术和生产成本,生产药物是为了赚钱,当然得找一种需求量大、卖的上价,且生产成本又比较低廉的药物。
研发的事情不需要法拉奎亲力亲为,他的主要工作是入股印度的同行,一是搭顺风车喝点汤水,二是阻止同行暂时未进行,但是将来很可能会进行的“仿制伟哥”的行为。
第三生物制药花了好几年时间,又投入了大笔的资金,好不容易研发出一款药物,要是被人给仿制和自己抢占市场,这还有天理?还有法律?
可是没辙啊,印度在1970年就推出《专利法》,将原来从殖民时期延续下来的产品专利保护,转变为工艺专利保护;规定“只保护制药工艺,不保护药品成分”,对食品、药品等只授予工艺专利,不授予产品专利。
随后,印度政府还颁布了严格的药品限价法令,以及限制国外药企在印度的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其他法令。
在工艺专利法案下的印度药企可以随意仿制生产任意一种药物,一个通过美国fda审批的药物,仅3个月就能在印度市场上看到仿制药。
有法案保护,想告印度同行是告不赢的,对付他们只能进行先行防卫,趁着他们还没开始仿制就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,要么就大家绑在一块成为自己人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