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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士道:”差矣!无论。何者?所罚相当,非诬也。“
两人就此议论起来。旁边也有很多人参与进来,有人刚说了句”非也“,就被人捂住嘴,道:”律不可议也!“
张禄还有些不懂,就问道:“何为耐?何为完?何为城旦?”
公士道:“先生非秦人也。秦人尽知。耐者,去须及鬓,留发。完者,并去发也。城旦者,旦起筑城,凡四岁。”
张禄道:“为城旦四岁,田亩荒芜,其妻子何养?”
公士道:“多没为隶妾矣。”
张禄道:“无罪亦没之乎?”
公士道:“连坐也。”
张禄算是对秦律有了一点了解。
公士每天都下到各亭解释法律——其实是当翻译,张禄也就每天从他那里学习一些法律知识,如此直到穰侯入义渠,义渠王火化。中间换了两次班,但会义渠话的秦卒以各晋一爵为条件,被留下协助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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